台北市民7月起,養貓應辦理寵物登記,同時需出示注射狂犬病疫苗證明。圖/中央社
【本報台北訊】過去在台北市僅規定犬隻需做寵物登記,不過自下月起,在台北市設籍的民眾若家中有飼養貓咪,也必須辦理寵物登記,台北市動物保護處副處長葉明穎表示,下月分開始若家貓未辦理寵物登記並經查屬實,就需依違反《台北市動物保護法自治條例》開罰新台幣1萬元到5萬元不等。
葉明穎說目前中央僅規範犬隻需做寵物登記,貓也需要寵物登記是率全台之先,不過葉明穎也坦言,家貓有無辦理寵物登記確實很難稽查,不過會盡力宣導,若發現民眾飼養的貓沒有做寵物登記,會先勸導並限期兩周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