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肯亞及馬來西亞電信詐欺案風波未解,朝野立委日前接連提出修正《刑法》,擬加重電信詐欺刑責及罰金。不過,司法院及法務部都表示反對,認為現行數罪併罰結果,並無刑罰過輕問題,且提高刑責恐違反罪刑均衡原則。
肯亞一批涉嫌電信詐騙案四十名嫌犯下周一將宣判,其中有五名為台籍嫌犯。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昨天審查朝野立委提出的刑法修正草案。
現行刑法若犯電信詐欺罪,最高處七年以下徒刑、得併科一百萬元罰金。民進黨立委黃偉哲、鄭寶清及張廖萬堅除修法加重為最高處十年以下徒刑、得併科罰金一千萬元。
親民黨團提出情節重大者,加重二分之一刑度,首謀最重可處無期徒刑。國民黨立委賴士葆提案則針對跨境詐欺者,若導致被害人自殺或意圖自殺而致重傷者、或犯罪所得利益逾一千萬元者,最高處十年以下徒刑,得併科五百萬元罰金。
法務部政次邢泰釗表示,現行刑法依一罪一罰、數罪併罰結果,最高可處三十年徒刑,且犯罪所得利益若超過最高罰金,還可酌量加重罰金,沒有處罰過輕的問題。
司法院也指出,國家刑罰權行使具「最後手段」的特性,應恪遵比例原則,才會使罰當其罪、彰顯社會對正義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