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施政、產業 須相配合
據調查,台灣少子化有四大主因,亦即:一、整體經濟不佳;二、不想生育或無法生育的夫婦漸多;三、只想生育一個;四、不婚族或找不到配偶者也愈來愈多了,故政府必須針對問題癥結來善加規畫。
在經濟改善方面:人口計畫如少了經濟力量的支柱,必然直間接衝擊了民眾生育的意願,因此,政府必須給予剛生育之家庭更多的財力支援。例如:享有更多的托嬰、托兒津貼或稅務回扣以及延長育嬰產假等。
在施政作為方面:政府必須先在穩定政治、改善治安、防制家暴、抑制學費及物價飆漲方面下功夫,而最重要的還是要做好長遠整體性的社會福利政策。
在產業界配合方面:須配合政府人口政策的推行,例如:給勞工合理的待遇、不任意減薪裁員、托嬰費用的優惠補助等。
此外,勞工在生產育兒時期,不論全職或兼職人員,資方都必須有靈活、合理的工作安排,好讓員工在工作與家庭間取得平衡,職工在生計獲得保障下,生育多胎阻力自然會較低。
宋隆俊(台北市/媒體工作者)
生育、養育、教育 應有銜接
據了解台灣人口的出生率,在一九五一年是百分之四十九點九七,二○○五年是百分之九點零六,總生育率是百分之一點一二,不到五十年前的六分之一。筆者認為,想要提高生育率應從生、養、教三方面統籌規畫:
生育:要保障職業婦女的工作權,有的企業行號在得知女員工懷孕或生產後,怕影響工作效率,即假借理由調職或逼迫離職,使得職業婦女為了要工作,寧可不要孩子。
養育:生而養之是父母的責任,但從孩子出生到大學,龐大的學費,讓人不敢多生養。政府應建立一套完善制度,從新生兒到幼教時期的保母托育津貼、綜所稅的扶養扣除額、就學獎勵補助放寬不侷限於大學等等,來減輕家庭的養育經濟壓力。
教育:人口政策要重視教育環境,因為整體社會、教育環境不良善,將產生將子弟送至國外留學的人口外移;而國內外籍配偶人口內移,文化價值觀的相異,將導致社會問題的衝擊。透過優質的人口政策,才能達到刺激多生育的目標。
芸生(台北市/金融)
通盤檢討 要有配套有誘因
內政部規畫「保母管理與托育費用補助計畫」,預計每年將以十七億元的經費,按月補助家中有兩歲以下幼兒的家庭保母托育費用,以提高民眾生育意願。
基本上,當前台灣地區的家庭結構與勞動型態,使得將嬰幼兒外送托育,成為一項集體性的社會事實;連帶地,檢視家庭保母的托嬰照顧,就不全然只是托育費用的金額補貼,而是要扣緊整個托育服務的生態環境。
事實上,按月補助家裡有兩歲以下幼兒的家庭保母托育費用,還是不能迴避關於需求評估、過程評估與效益評估等績效管理的基本課題。比如:每月一萬元金額的補助上限,是否是一項強而有力的誘因條件?再者,補助托育費用是否有其資產調查的排除條款?連帶地一萬元的差額補貼,是否會對於現行托育商品化之城鄉區位落差,產生某種的價格扭曲,以致影響到托育服務市場運作?而該項補助的過程與效益評估,又是否確切地呼應嬰幼兒照顧保護的基本旨趣?
至於,申請托育補助費用者,須聘請領有證照保母的規定辦法,雖然是有它用以誘導保母訓練,朝向建制化發展的政策性意圖。但是,現行的保母制度包括訓練、媒合、督導以及風險管理機制,可能潛藏的各種失靈情形,也是需要認真思考。
總之,補助計畫究竟是要解決什麼人的什麼問題?解決問題的同時,是否會衍生什麼樣的後果?就此而言,托育費用的金錢補助,應該是要擴及到生育意願、養育能力,以及教育權之結構性的通盤性檢討,否則不想生的終究還是不想生,而會去生養孩子的父母,也不會因為該項的差額補貼,拚命地衝高生育子女數。
王順民(北縣新店/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