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由於十四個縣市試辦回收廢塑膠袋成效良好,後續再利用管道暢通,環保署昨天表示,今天起擴大試辦至全台二十五縣市八成的鄉鎮市,其中,直轄市與省轄市為全面實施。
廢塑膠袋分類方式分為「僅回收乾淨塑膠袋」及「可回收髒污塑膠袋」兩種,民眾可注意環保局或清潔隊的宣導,將廢塑膠袋單獨打包後交由垃圾車掛袋或資源回收車回收。
從去年五月到去年底,共回收廢塑膠袋二千三百一十七公噸,相當七億一千萬個的四兩紅白袋,遠超過原先預定的回收九百公噸目標,預計全台二百六十四個鄉鎮市擴大試辦後,全年回收量將可達五千公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