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用心良苦,但應考量人性弱點,一味放寬條件,易生怠惰不精進,建議學貸寬限期最多延長為二至三年,並訂立合情合理的學貸還款制度,以免「利多」變成「弊多」。
欠錢是痛苦的,即使延長還款年限,但貸款金額不減,利息跟著調高,實際上負擔並未減輕,莫怪有人試算後,調侃說「可以領老人年金來還學貸了」。
故唯有降息、部分或全額免息,才是真正優惠方案,而不是將貸款壓力分攤到往後的歲月。
廣設大學產生後遺症,昂貴的學費,並非所有家庭付得起,若畢業找不到好工作,實質薪支低,有人不懂節儉成為月光族,遑論有餘錢還貸款。亦有故意不還錢的,如作家九把刀說「欠著也是一種風格」。個人贊成「排富條款」,以免有人濫用政府的美意。
吳全安(台南市/服務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