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從DOS時代開始學電腦的,當時開機還要自己先寫程式,每操作一項指令還要再背其他的程式,非常複雜難懂。當時電腦啟動後還會有轟隆轟隆的馬達聲,總覺得好像戰車要來了,非常惱人可怕。二○○七年時WINDOWS是主流,操作已經比以前簡單許多,可是對我來說仍然不夠。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前面提到在周刊工作寫稿,來不及存檔就停電,三萬字的封面故事付諸流水,最後只好全部重來。
接觸蘋果電腦之後,我發現它隨時自動存檔,任何圖像與文字的結合只要用「拖、拉、放」三個步驟就可以解決,操作非常方便,而且處理照片、音樂,甚至自己剪接電影,都比微軟系統容易,再加上蘋果的外型實在太美了,所以我堅信,喜歡蘋果且願意拋棄視窗系統,心甘情願以高單價擁有它的客層,絕對不會是走進光華商場的同一族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