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東訊】台灣詐騙案的判刑結果,不只大陸方面強不滿,台灣也有修法加重刑度的呼聲。唐姓詐騙集團首腦冒用檢察官詐騙,被判刑一年二個月,警方氣憤的說,被害人眼淚都沾濕了筆錄,「判太輕了」。
唐姓詐騙首腦吸收三名未成年人當車手和跑腿,偽造「台北地方法院地檢署監管科」、「台北地檢署監管科收據」,向退休公務員和老人詐騙。台東縣刑警大隊去年花了很多時間,才偵破該詐騙集團,日前台東地方法判處一年二個月徒刑。
「什麼?太輕了」,台東縣警察局刑大隊長鄢志豪氣憤地說,被害人一生的積蓄被騙光,這些錢有的是一家人的生活費,有的是生病的救命錢,有的是父母親省吃儉用存一輩子要幫小孩成家立業,就這樣被騙光光,看到被害人眼淚落在筆錄上,就讓人氣憤,卻只能依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一年二月。
鄢志豪說,就算這些人被判重刑,「遲來的正義也不是正義」,詐騙集團不會將錢吐出來,通常被害人都要不回被騙的錢,因此他建議要在第一時間查扣犯嫌財產,且連帶父母親都要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