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位在圓山的「國民革命忠烈祠(圓山忠烈祠)」多年來一直奉祀國民黨的黨國革命先烈,及少數幾位台籍抗日烈士,內政部認為,忠烈祠的定位、入祀資格應與時俱進,不應局限於「國民革命」時期,指示幕僚擬具建議方案,日前呈報行政院。
據了解,內政部注意到圓山忠烈祠的定位問題,源自今年初桃園縣警官李朝鎮英勇殉職,總統頒發褒揚令,內政部長李逸洋指示幕僚協助將李朝鎮入祀被視為「國祠」的圓山忠烈祠,但主管機關國防部不同意,只好將李朝鎮入祀桃園縣忠烈祠,以資表彰。
李逸洋認為類似李朝鎮等警消人員的英烈精神及行為,絕對夠資格入祀圓山忠烈祠,因此請幕僚擬建方案,建議行政院重新檢討圓山忠烈祠的定位、入祀條件。
民政司長黃麗馨說,圓山忠烈祠能否入祀英勇殉職的警消人員,確有討論空間,「褒揚條例」明訂受總統褒揚者「得入祀國民革命忠烈祠或地方忠烈祠」,但國防部卻認為「得入祀」並非「應入祀」,拒絕李朝鎮入祀,因此內政部建請行政院調整。
內政部雖未明確建議「國民革命忠烈祠」應更名,但受到政府屢推「正名」、「去蔣化」,及民進黨中央公開否定三二九黃花崗烈士紀念日是「殖民政府的歷史」等影響,未來行政院討論此案,是否調整忠烈祠名稱,或已入祀者,官員認為,「若上面想這樣做,當然有可能。」
圓山忠烈祠於民國五十八年更名「國民革命忠烈祠」,定位為中央政府所在地的專祠,依據「國民革命忠烈祠入祀辦法」規範,由國防部管理;入祀者須由國防部提報行政院轉呈總統核定;入祀者始自國民革命第一次起義的革命烈士、國民革命陣亡殉難的忠烈官民。
民國六十七年總統蔣中正批示將日治時期抗日烈士簡大獅、柯鐵、羅福星、莫那魯道、花崗一郎、余清芳、羅俊、吳湯興、徐驤等,入祀國民革命忠烈祠,才有少數台籍抗日烈士入祀。由於政府每年春祭、秋祭大典,都在圓山忠烈祠,因此忠烈祠也被視同「國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