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威華/桃園市桃園區西門國小六年四班
現代有許多重大事情都採用「少數服從多數」,但仔細想想,這真的是最好、最民主的方法嗎?現代社會所提倡的「民主」,以少數服從多數當作意見分歧時常用的決定方法,可是,它隱藏了不公平。
誠然,它可以快速的解決事情,也可以使多數得到利益,但是少數人的意見就被忽略了,同時權利也被剝奪了。我認為少數人的意見也應該被採納,人人平等才是民主的真諦。其次,在投票時,總不時有賄賂的傳聞,那些候選人不用才華或能力說服人民,反而認為有錢、有人脈,就可以擔任官員。
從有選舉開始,就不斷發生賄選事件,這些人花了錢得到官位後,當然會從別處取回花費。所謂的「多數」也只是獲得利益的群體,違背了選舉是為了「選賢與能」的用意。再舉一個例子:有一個班級的班長以一票之差驚險當選,但是多數人投給他,也只是因為他的成績好,家裡又有錢,但是這些條件並不代表他會做事;落選的其他同學,可能做事能力比當選人更好,卻只能含恨飲敗。我認為,真正好的意見,應該是參考所有人的想法,仔細評估、思考,而不是只藉由票數的多寡來決定。
基於不讓少數群眾被忽略,防止賄選的介入,我認為服從多數未必合理,應該是顧及大家的意見,以理智的討論和相互理解做出最好的決定,這才是真正的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