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外電報導】美國加州車輛管理局二月二十九日公布一份Google(谷歌)提交的事故報告,一輛Google自動駕駛車上月十四日在加州山景市,撞上一台市區公車。這是Google自動車首次發生追撞事故,Google亦承認有部分肇事責任。
報告指出,當時Google自動駕駛休旅車時速僅三公里,而公車正以時速二十五公里行進。自動駕駛車為繞開擋道的沙包而右轉時,與後方行駛而來的公車擦撞。
Google自動車上路時皆有一名員工隨車,該名員工表示,事先已從左側後照鏡看見後方巴士,但認為對方應會減速讓行,因此沒有切換回人工駕駛模式。這起事故中無人受傷。
Google在報告中表示,他們的測試駕駛預期公車會讓行,公車駕駛大概也預期自動駕駛車會等待公車先通過,這些預期心理導致事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