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繼廢止《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法》及國父遺像後,民進黨立委再提案,以「授予政府施以合法暴力,限制人民表達言論的自由」等理由,要求廢止《集會遊行法》。
集遊法與國家安全法、人民團體法並稱「國安三法」,長期被民進黨及社運人士等視為「惡法」。該案已完成連署,最快周五就可通過付委,交由委員會審查。
立委指出,公民社會的核心指標在於人民有透過公開論壇、集會、遊行等活動發聲的自由權利,但集遊遊行法限制採「許可制」,且授予警察機關對未經許可者「警告、制止或命令解散」之權,嚴重侵害基本人權,已悖離中華民國憲法、國際公約保障人民集會結社之基本人權。
對於民進黨立委近日一些高度政治性的修法提案,引起討論和爭議。民進黨總統當選人蔡英文昨天表示,對於議題的設定應有戰略思維,對政治敏感度高、重大政策議題,應透過黨團會議等內部機制讓更多人討論,讓外界看到黨團整體問政的節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