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國內愛滋患者醫療權益大躍進,衛福部宣布,從三月一日起,病情控制良好(病毒量低)的愛滋患者,如有器官移植需求,可登錄為器官待移植者,目前符合條件的愛滋患者約十人。
為了符合器官捐贈移植公平正義原則,衛福部也將參考美國「希望法案」精神,允許愛滋患者也能捐贈器官分享大愛。
「有受,即有捐」衛福部醫事司長王宗曦表示,目前C肝患者器捐對象為C肝患者,未來愛滋患者捐贈器官,受贈者將以愛滋患者為主,一般患者無須擔心,等待器官的愛滋患者更能提早接受手術。但需符合「遵循醫囑並穩定接受雞尾酒療法,且最近六個月內測量不到HIV病毒量」、「CD4數值大於兩百 cells/μl(至少半年)」等四大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