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所謂「一失足成千古恨」,對於曾有偷竊紀錄的好萊塢女星薇諾娜瑞德而言,這個「恨」就是不能再自由自在的逛街,因現在不管她走到那裡,大家都會注意她手在做什麼。
薇諾娜瑞德二○○一年底在比佛利山莊Saks百貨公司,偷東西被法院判處一萬美元罰金、四百八十小時社區服務和三年緩刑。原以為事情結束,但二○○四年三月薇諾娜瑞德和好友一起逛街,店家卻如臨大敵,立刻打開店內所有的監視錄影機,並加派人手注意。甚至甚至還有觀光客向店員揭發,懷疑薇諾娜再度行竊。經店家查證後,發現是誤會一場。
二○○五年,薇諾娜瑞德想效法其他人支持能防止全球暖化的「京都協議」,但當她抵達會場,拿起筆準備簽下大名時,在場工作的小姐識破身分,並告知她:「咦?你不是偷竊犯?照規定,有前科的人不符合全民連署的資格。」而薇諾娜瑞德也立刻氣沖沖拂袖離去。
事後,薇諾娜瑞德感覺自己受到極大屈辱,且十分不解:「法院已經罰我做社區勞動服務,為什麼大家還要把我當成十惡不赦的偷竊犯!」
三年前順手牽羊偷了約台幣二十三萬的名牌設計師服飾,如今竟成了薇諾娜瑞德一生無法抹滅的污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