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台北市公車全票票價將從十五元漲為十六元,明年三月一日起實施。
公車票價調漲一元,區區之數,但仍值得商榷,主要是台北市交通局有意規畫以里程計費,並調整路網,應待實施,再反映成本於公車票價。
乘客若在分段點後第一站下車,需支付兩段票價費用,不盡公平,而且客運業者必須吸收第二段、第三段末端的運輸成本,顯見分段收費應檢討。
新加坡公車採里程計費,車資以上車站與下車站間距離計算。南韓使用類似台灣悠遊卡,搭乘捷運轉搭公車十公里以內免費,十公里以上每五公里為單位計算車費。
台北市交通局應仿照用里程計費,或像過去國光號或部分地區客運業者兼採分段與里程計費,落實使用者付費原則,讓乘客毋須為一元漲價費用斤斤計較,合理反映成本。
油價是運輸業主要變動成本,司機薪資是固定成本,過去油價不斷創高,政府給相當補貼,希望業者吸收變動成本,以利民眾搭乘。
如今國際油價不斷下滑,司機薪資調幅有限,業者卻以反映營運成本為由,要求調整票價,沒道理可言。
公部門應盡早讓里程計費機制上路,並檢討補貼公式,讓大眾運輸工具便捷民眾交通,作為減碳政策工具,而非政策規畫尚未成熟前,調整公車票價,讓民眾有一條牛剝兩層皮之感。
豐林(台北市/行政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