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中國大陸國台辦昨天宣布,明年一月一日起,大陸有關部門將進一步擴大並放寬台灣居民在大陸申請設立個體工商戶的行業領域,從原有零售業與餐飲業兩項,大幅擴大到廣告、包裝服務、服裝及家庭用品批發、文具用品批發等二十四項。
開放地域也大幅放寬,原來只有九個省市,新增加十七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另外,原有從業人員不超過十人、營業面積不超過五百平方公尺的條件限制,也被取消。
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表示,大陸二○一一年底首批開放台灣居民在北京、上海等九個省市,與「海峽兩岸農業合作試驗區」和「台灣農民創業園」申請設立個體戶,至今年十一月底,台灣居民在大陸已設立逾三千五百個個體戶。他說,四年來,隨著大陸經濟社會發展,兩岸經濟等領域交流合作持續深化,大陸國台辦、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會同有關部門調研,決定進一步擴大開放台灣居民在大陸申請設立個體戶,相關政策文件於十五日正式印發。
大陸所謂的個體戶,是指以個人財產或家庭財產作為經營資本,依法經核准登記,並在法定範圍內從事非農業的工商經營活動的個體經營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