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月治
最近和一位同事閒聊,聊到怎樣協助剛出社會的孩子正確理財,讓我感觸頗深。
同事的兩個女兒都已經出社會,有一份穩定的工作和薪水。有感於現在月光族頗多,同事要求兩個女兒每月要繳交伙食費六千元,另外再各拿出六千元,幫她們開了戶頭,把這六千元存進去。
同事這樣告訴女兒:「妳們現在吃住都在家裡,不必要的開銷能省則省,媽媽每月幫妳們存六千元。這些錢我不會動用,妳們也不可以拿出來用,我會一直幫妳們存著。將來妳們出嫁了,嫁得好,婚姻幸福當然最好。但世事難料,萬一嫁得不好,妳們回娘家來,就有這筆錢可以動用。薪水扣除這些之後,若還有餘錢,自己也可以再開個帳戶,把錢存起來,自己保管,自己自由支配。」
同事協助女兒理財,沒想到,還幫女兒化解了一次人財兩失的危機。之前女兒交了個男朋友,才交往沒多久,這位男士即提出要同事的女兒投資一筆生意,要她先拿出五萬元匯到南部給他。同事的女兒回來跟媽媽說起這件事,並向媽媽要錢。
同事想了想,打了通電話跟她男友說:「做生意可以,大家見面簽個合約書。」並詢問女兒男友在南部的住家地址,沒想到,男友一聽要簽合約便從此消失不見。她不僅幫女兒保住了五萬元,更避免女兒遇人不淑。
聽完之後,不禁對她翹起大拇指;真是有智慧的媽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