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擷自PTT
【本報綜合報導】明年起,勞工將比公務員多放假1天,消息一出後,有一名公務員身分的網友就在PTT上表示「勞工每年本來就比公務員多一天假了」、「勞工比較多假的真相你不知道?」,暗指勞工福利比較好,引起網友論戰。甚至有人打臉「公務員明明就這麼爽,你卻在那邊說什麼勞工的福利比公務員好,用一些錯誤的資訊混淆視聽,實在非常可惡!」
有網友在PTT上打臉,將所有勞工及公務員所有假直接列出。從列出的數據來看,勞工稍稍吃虧,雖然有14天事假卻不支薪,但公務員卻有5天的有薪事假。該名打臉網友不爽嗆該名公務員網友「如果你是公務員,請把相關法規弄清楚。加油,好嗎?」
以下為打臉網友所列出的數據:
事假
公務員:一年事假5天,薪資照給。超過5天要扣薪,但沒有請假天數上限。(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3條第1項第1款)
勞工:一年上限14天,事假期間不給工資。(勞工請假規則第7條)
病假
公務員:一年28天,薪資照給。(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3條第1項第2款)
勞工:未住院者,一年不得超過30天,工資折半發給。(勞工請假規則第4條)
特休
公務員:滿一年7天,滿三年14天,滿六年21天,滿九年28天。(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7條)。換單位休假年資照計(同規則第8條第1項)
勞工:滿一年7天,滿三年10天,滿五年14天,滿十年15天(然後一年多1天,例如滿十五年20天)(勞基法第38條)。換公司休假年資歸零。
產假及產前假
公務員:產假42天,產前假8天,都是用工作日計算。換言之,總共有50天的假,如果以一週上班5天來算,可以請假10星期,如果遇到國定假日,都可以多放假(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3條第1項第4款)
勞工:產假及產前假合計「8星期」,這8星期只等於40天的假,比公務員少10天。當中如果有任何國定假日,勞工都是自己吃虧。(勞基法第50條第1項,勞委會台(79)勞動3字第01425號函)
公務員網友看到休假規定數據後繼續嗆聲,讓打臉網友不爽表示「我們需要找一個翻譯?還是要找你的國小數學老師?」甚至表示,國家有像他一樣的公務員真是難過,「而且,不管你態度多差,都沒辦法把你淘汰掉,想到這一點,更是讓人悲從中來。」
兩人的論戰,也引起網友熱議,有人大推說是中肯分析文,感謝為勞工出口氣,有人則不解得問「被人家數據拿一堆打臉,還跳針個不停」、「有些公務員就是得了便宜還賣乖,」,還有人酸說「數學特差那位是怎麼考上公務員的,喔原來不考數學 」、「公務員福利不好的話還有一堆人想擠破頭去考嗎」。
不少人也點出另外一個原因,說勞工檯面假少,還常因為老闆臉色不敢請,「勞工有時候就算有『名正言順』的假也不見的能放..」、「說得好像勞工私人老闆很公平正義,果然是爽公務員不知人間」、「請假成功的難易度你有評估進去嗎?」,還有人無奈得說「不說還不知道有薪假耶,反觀冷氣師傅的朋友生病無法上工,還要煩惱沒做就沒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