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外電報導】美國一對夫妻自二○○九年開始,便計畫將共同總收入的百分之六作為生活日常所需費用,其於大部分的金錢則捐給慈善機構,估計每年捐款至少十萬美金(約合新台幣三百二十五萬元)。
根據《每日郵報》報導,住在美國麻薩諸塞州麥德福的一對夫妻懷斯與考夫曼從二○○八年便達成共識,認為彼此的總收入應該幫助世界上有需要的人,兩人因此展開一連串金錢運用計畫。
懷斯是一名社工,考夫曼則是一名谷歌軟體工程師,兩人在二○一三年的總收入達到近二十四萬五千美元(約合新台幣七百八十四萬元),也是全美收入前百分之十的家庭,扣除存款及稅務,兩人當年生活開銷僅支出一萬五千多美元(約合新台幣四十八萬元),占總年收入的百分之六,剩餘的大部分金錢則慷慨捐獻,估計每年捐款至少十萬美金。
懷斯表示,「從我手中花費的每一塊錢,都是那些更需要的人所沒有的,我總是這樣想。」對於丈夫考夫曼也有相同的理念,她也感懷在心,懷斯還在部落格提到,「如何讓世界變得更好,是我和考夫曼持續關注的事情,從大學開始,我們將三成的共同收入作為善款,今年我們賺得更多,也決定捐出四成五的共同收入。」考夫曼也說,「我和懷斯一致認為,幫助世界變得更美好的方法之一,就是捐款給慈善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