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和新北市三所公立高中學生為了籌募遊玩經費,以去新竹尖石教導偏鄉學生為名上街募款,募得約五萬元後,跑到台中麗寶樂園遊玩二天一夜。
經過媒體披露,輿論撻伐,這三所高中學務主任出面向社會道歉,要求學生將募得款項捐出,自費負擔出遊,並將懲處。
向媒體爆料的校友認為,這些學弟妹詐欺行為不可取,曾經加以規勸,所得回應是:「沒那麼嚴重。」
如果三所高中學務處證實無誤,這一群青少年「欺世盜名」也未免太離譜!釐清真相,依校規處分雖是必要的,但孩子們犯錯已造成,不允許重蹈覆轍,更是當下課題。
大同高中校方表示,學生依程序提出暑假校外活動申請書,經學務處審核後,活動目的、申請文件及流程均符合規定,但對於聯合募款等活動,校方並不知情。
顯然這種只負責批准活動的申請,卻沒有輔導聯合勸募的內容與監督,甚至沒有指派老師協助校外活動,有違中小學校外活動指導相關規定。
如今出事了,一味要求學生將募款全數捐出,但對那些有愛心的學校附近店家、居民、路人又如何交代?
我們鼓勵學生利用假期做好事,尤其是學校裡的服務性社團,是該多走出校園到偏鄉離島。因為需要金援,向外募款是可以接受的。
但是在過程中,需要坦蕩與無私,學校既然核可行程,以學校具名開給捐助人的收據,是昭公信的必要手續,接下來出訪助人的活動,又怎能沒有師長陪同?
特別是他們皆是未成年學生,萬一發生意外,事後還不是學校要負起責任。如果只歸咎學生的無知狂妄,沒有對核准的校方追究責任難向社會交代。教育單位應列為負面範本,以後不再發生。
為了補過,寒假時大直高中將帶領學生到偏鄉教學,讓他們了解公益活動不能做為欺騙的藉口,也順便教導學生正確的金錢觀。 林泉利(新北市/退休國中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