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鎮高雄報導】高雄市政府衛生局為協助有復健潛能的失能市民,即日起繼續提供「居家復健」,有需要的民眾多加利用。
凡居住高雄市(住機構者除外),身體功能障礙、日常生活自理能力缺損的老人及年滿二十歲之身心障礙者,意識清醒,有治療意願與動機,並有實際外出困難,未同時使用健保門診復健的市民,可向高雄市政府衛生局「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申請,由該中心個案管理師到府評估,如符合補助條件者,將安排職能治療或物理治療專業人員到宅進行專業復健治療服務,並指導家屬在家執行簡易的復健及居家環境改善等。
每位個案一年至多可以補助十二次居家復健服務,中低收入的市民提供全額補助,一般的市民則須部分負擔每次治療費用七十元,復健治療師來回交通費三十元。自即日起至十二月一日受理申請,申請方式:逕向高雄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洽詢,諮詢電話:(○七)七二七二三九五,或逕上「高雄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網站http://w4.kcg.gov.tw/~health線上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