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發生在五月二十九日的台北市文化國小女童割喉案,士林地檢署偵辦昨天偵結,依殺人罪起訴被告龔重安,並向法院請求最嚴厲之刑(死刑),並褫奪公權終身。
檢方指出,龔男僅因為己紓解壓力,以殘忍手段故意殺害年僅八歲的女童,行凶之際全無人性可言,使被害人家庭破碎,更使社會為人父母者,時時身處恐懼,悲憤莫名,已符合國際公約所稱的「情節最重大之罪」。
此外,女童父親曾崩潰向檢察官說,「我無法想像我女兒當時的恐懼感」,可見被告手段兇殘,因此建請法院量處龔男死刑,藉此端正社會風氣、維護法治。
檢方並指出,龔男行凶後打電話報警「自首」,只是殺人計畫一部分,非出於內心悔悟,毫無教化的可能與必要。
起訴書還引用先秦法家代表韓非子論述,「緩刑罰,行寬惠,是利姦邪而害善人也,此非所以為治也」,藉此譴責龔嫌泯滅人性。
文化國小教務主任黃士嘉說,感謝檢察官,也感謝這段時間協助跟陪伴學校的各位人士,希望龔重安得到應有的懲罰,產生嚇阻作用,不要讓悲劇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