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參考國外主要交易所暫停交易機制,台股資訊揭露再度推出大變革,未來個股如果有重大訊息、待釐清的重大訊息時,可主動申請暫停交易,待訊息釐清後再申請恢復交易,預計明年元月十五日起實施。
證交所副總經理簡立忠昨天表示,暫停交易的機制是參考香港、新加坡、那斯達克等交易所機制,若公司預計公開嚴重減產或全部停工、向法院申請破產或重整、購併、新產品或新技術重大開發進度及其他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者,可申請次日暫停交易,緊急事件可在當天早上七時三十分申請。
簡立忠指出,台股的暫停交易機制不會像陸股一樣因為擔心股價下跌而出現「千股停牌」的效應,為了維持台股的流動性,除非個別公司或整個產業出現大變故,才會考慮啟動暫停交易,不會因為擔心股價下跌就「倒果為因」草率停牌。
證交所指出,會達到暫停交易標準的事件,近年來可能僅十餘件,例如高雄氣爆影響榮化、中石化,或勝華申請重整、中信金控合併台灣人壽、宏達電突然調降財測。原則上暫停交易期間以一個交易日為原則、三個交易日為上限,目前還沒有準備推出盤中暫停及恢復交易的機制。
證交所也強調,申請暫停機制為強制法規,公司須主動申請,若公司已有預知的公開重大訊息,卻未申請暫停交易者,將處以最高五百萬元的違約金。
證交所指出,「暫停交易」在國際上是很常見的機制,目前台股僅台灣存託憑證(TDR)會因為母股停牌而同步暫停交易,避免台灣投資人「摸黑交易」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