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黃豆等基改農產品或經簡單研磨的販售業者,均須於販售地點以立牌等方式標示基改。圖/取自網路
【本報台北訊】7月1日起,食品含有3%以上基因改造原料就必須標示,基改黃豆、玉米、棉花、油菜的下游食品從早餐、零食到醬油、沙拉油幾乎無所不包,消費者想吃安心要睜大眼。
原本基改原料超過5%的食品,必明確標示「基因改造」或「含基因改造」,7月1日起,基改食品標示進入新階段,標示門檻從嚴修正為3%,散裝食品依品項及對象自7月1日起分三階段施行,包裝食品、食品添加物自12月31日上路。
還有超市貨架上的沙拉油、醬油及玉米糖漿等高層次加工品,即便沙拉油裡面的脂肪酸、醬油裡面的風味物質,玉米糖漿的高果糖,幾乎或甚至驗不到基改作物的DNA,仍然要說明是否使用基改原料。
食藥署去年檢驗314件含有基改原料包裝食品,26件標示不合格,查到中國大陸用語「非轉基因」,語焉不詳的「非基因黃豆」、「非基因玉米」等缺失。到了7月之後,販售散裝基改食品的菜攤、小吃店、雜糧店是否以插牌、海報等方式誠實告知,將是觀察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