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宣布將會同經濟部在三十日公告實施「高屏地區空汙總量管制計畫」,將有五百五十七家石化、鋼鐵、電力業者納管,圖為高雄中鋼廠區。圖/劉學聖
【本報台北訊】「高屏地區空汙總量管制計畫」延宕十六年,環保署昨天宣布將會同經濟部,在六月三十日公告實施,高屏地區五百五十七家石化、鋼鐵、電力廠商將納管,直接衝擊中鋼、高雄煉油廠、台塑仁武廠等排放大戶。
列管廠商須在三年內,將硫氧化物、氮氧化物、粒狀汙染物、揮發性有機物等四種管制汙染物減量百分之五。未改善者,將依減排比例,處新台幣十萬到一百萬元罰鍰,可按日連罰,連續九十天未改等情節重大,可命其停工停業。
「廠商唯一因應之道就是空汙減量。」環保署空保處處長陳咸亨表示,高屏地區重工業密集、環境負荷沉重,加上地形、氣候條件不佳,懸浮微粒及臭氧平均濃度,是全國空氣品質最差的區域,故從總量管制下手,搭配排放交易經濟誘因,改善空氣品質。
我國《空氣汙染防制法》早在一九九九年,增訂空氣汙染總量管制條文,並陸續建立登錄平台,但因空汙法同時規範須會同經濟部,經過十五年溝通終於取得共識,去年底預告;前天上午取得經濟部最後確認公文,宣布在六月三十日上路。
環保署表示,第一期總量管制時程為三年,既有工廠自行從過去七年中,任選一年做基準,指定汙染物達五噸或十噸以上即會列管。業者可透過加裝汙染防治設備、採用低汙染製程等方式,減少空汙排放量。
環保署統計,去年高屏地區固定源空汙量,分別是氮氧化物四點七萬噸、硫氧化物四點二八萬噸、揮發性有機物質一點七噸、粒狀汙染物一點四萬噸。光是台電興達廠,氮氧化物排放量就達一點三萬噸,中鋼、中油也是排放大戶。
環保署空保科長黃偉鳴表示,廠商依照空汙費繳交量申報,將不定期抽查是否申報確實。環保署也成立「總量管制監督與追蹤小組」,並將邀請當地居民或團體代表參與,每季召開檢討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