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再爆混米事件,這是糧食管理法去年因為混米修正後,首度查獲混米案件。圖/資料照片
【本報台北訊】台灣再爆混米事件,農委會農糧署抽查市售食米,發現雲林縣張農產加工廠供應桃園市嘉禾碾米工廠的米,產地標示「台灣」的「尖糯米」(長糯米)及「圓糯米」產品混有進口米,最重可依照糧食管理法重罰1500萬元,這是糧食管理法去年因為混米修正後,首度查獲混米案件。
農委會農糧署副署長陳俊言表示,圓糯米是包粽子用的,長糯米大多數做年糕等加工品,明天就是端午節,近期正是包粽子圓糯米需求量最大的時候,有多少違規混米進入市場,還要進一步追查。依照新版的糧食管理法,若混米屬實,營業額高於100萬元的業者,最重可重罰1500萬元。
農委會農糧署糧食產業組組長蘇宗振表示,農糧署每個月抽查市售食米約80件,這次是聽到市場有風聲傳出業者混米,因此直接稽查,6月10日抽驗,把樣本送交給穀研所和SGS檢驗,今天稻米檢驗的DNA報告出爐,確認業者生產的米確實含有不是台灣品種的米,因此確認業者混米。
農糧署今天已派員確認業者生產的數量、庫存量,以及流入市面的數量;業者生產的產品應下架、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