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糖鹽等8大民生物資,以及茶葉輸入業者、茶葉飲料製造工廠都須強制檢驗。 圖/徐世經
【本報台北訊】食品藥物管制署今日預告民生相關大宗物資,自今年7月31日起實施強制性檢驗,包括黃豆、玉米、小麥、澱粉、麵粉、糖、鹽以及醬油等8大製造及輸入業者,以及茶葉輸入業者、茶葉飲料製造工廠,業者得每批、每季自行檢驗或送驗,否則將予以開罰。
今年2月4日修正公布的《食安法》第7條第2項規定,藉由法規強制要求食品業者實施必要性檢驗,確認其產品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的衛生安全,以強化業者落實自主管理。
此外,《食安法》第7條第4項規定,已於去年辦理強制性檢驗,要求水產食品、肉類加工、乳品加工的食品製造工廠、食品添加物的製造及輸入業者、特殊營養食品業者及資本額3千萬元以上的食用油脂製造工廠等6類食品業者,都需強制檢驗。
如未依照公告進行強制檢驗,將勒令限期改正,倘若屆期不改正,可處3萬元以上3百萬元以下罰緩,情節嚴重還可命其歇業、停業。
食藥署指出,基本檢驗項目包括農藥、生菌數等,近期也將公告個別產品必須檢驗的項目,可至衛福部食藥署網站(http://www.fda.gov.tw)公告資訊裡的食藥署公告網頁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