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A工業汙染案昨日宣判,RCA等廠商判賠五點六億元。受害前員工拭淚迎接遲來的正義。圖/許正宏
RCA工業汙染案昨日宣判,RCA等廠商判賠五點六億元。受害前員工拭淚迎接遲來的正義。圖/許正宏
【本報台北訊】台灣美國無線公司(RCA)因嚴重汙染土壤及地下水,造成不少員工罹癌,RCA前員工、家屬集體提告求償二十七億元,台北地方法院昨天判決RCA和控股公司法商湯姆笙、百慕達湯姆笙公司應共同賠償五億六千多萬元,全案可上訴。
合議庭指出,RCA桃園廠生產電子及電器產品,大量使用有機溶劑,使得廠區土壤及地下水所含的有機溶劑嚴重超過整治基準,且包括國際癌症研究總署及美國環保署認定的三氯乙烯等四種致癌物,但RCA未教導或告知員工防護,因此認定與員工罹癌有因果關係,判決應賠償。
RCA公司一九九八年至一九九九年間,將三十二億元資金匯至法國的銀行,目前在台已無任何資產,法商湯姆笙是RCA的控股公司,百慕達湯姆笙是法商湯姆笙的子公司,合議庭認定RCA和控股公司惡意脫產、逃避債務,都必須負賠償責任。
由於只有桃園廠汙染嚴重,合議庭判賠的都是桃園廠員工,其他廠區員工都駁回,另外提告之初,死亡逾十年的員工遺屬也駁回,賠償金額多寡依年齡、身分、學經歷及三氯乙烯等四種致癌物導致的特定癌症個別計算,每個人的賠償金額不同。
RCA員工關懷協會共五百二十九人提告、求償二十七億元,合議庭審理後,其中一百四十一人雖未罹患惡疾,不過合議庭採納RCA員工關懷協會律師團主張未來有罹患惡疾「高風險」的主張,因此也判賠。
RCA員工關懷協會律師團召集人林永頌說,判決顯示RCA公司沒有盡責,使用的有機溶劑毒害勞工、水與大地,要證明有機溶劑跟疾病的因果關係很辛苦,類似官司在台灣很少見,法院判RCA員工關懷協會勝訴,可說是司法史上的重大突破。
RCA是美國家電大品牌公司,一九六九年來台在桃園、新竹及宜蘭設廠,一九九二年結束關廠,兩年後當時的立法委員趙少康揭發RCA桃園廠疑將有機溶劑倒入十公尺深洞裡,嚴重汙染土壤及地下水,引起社會震驚。
RCA前員工也發現不少人罹癌,他們認為公司讓員工暴露在充斥有機溶劑的工作環境中,飲用遭汙染的地下水,二○○四年間提告向RCA及法商湯姆笙等公司求償共二十七億元。官司纏訟約十一年,昨天一審終於宣判。
RCA判賠一覽表
對象 人數 金額
罹癌死亡員工遺屬 61人 最高168萬元
最低92萬元
罹癌員工或重大傷病 243人 最高447萬元
最低50萬元
未罹癌員工(有風險) 141人 最高153萬元
最低30萬元
總計 445人 5億6445萬元
資料來源/判決書 製表/人間福報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