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投票年齡下修已獲多位野立委提案支持,但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昨天表示,同意將投票年齡下修到十八歲的修憲案,但要有不在籍投票為配套,才能真正擴大公民參與;民進黨團表示,不在籍投票仍有高度爭議,國民黨根本是想讓修憲破局。
立法院修憲委員會昨天舉行第二次公聽會,討論投票年齡、恢復立法院閣揆同意權、內閣制與立委得兼任官吏等議題,與會學者多認同投票年齡下修到十八歲。
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賴士葆會表示,黨團會議通過,支持十八歲投票權,配套是不在籍投票。
提案下修投票年齡到十八歲的國民黨籍立委盧秀燕說,許多民眾陳情,不只下修投票年齡門檻,不在籍而不能投票的民眾希望有投票權,她支持不在籍投票。
吳育昇也說,全世界近一百國、亞洲有十五國實施不在籍投票,台灣目前有一百萬名民眾在外地就業與求學,沒理由給十八歲投票權,卻沒有不在籍投票權。不過,考量兩岸特殊關係,在大陸地區的國民仍須返回台灣投票。
對此,民進黨團書記長黃偉哲表示,不在籍投票還有疑慮,兩件事掛鉤,顯然是想讓修憲破局,建議一碼歸一碼。幹事長蔡其昌說,有七十三名區域立委,是不是每個投票所都要準備七十三張選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