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清明連假出勤 應加倍給薪 |2015.03.31 語音朗讀 1232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本報新北訊】新北市政府勞工局表示,清明節和婦女節、兒童節合併假日即將來到,由於兩天皆為勞基法規定的應放假日,雇主若要求勞工在這兩天出勤工作,除須先徵得勞工同意外,該日工資亦應加倍發給,否則,最高可裁罰三十萬元,呼籲雇主務必遵守相關規定。 勞工局長謝政達特別提醒, 若是採周休二日的企業,因今年婦女節、兒童節合併假日及清明節是在周六、日,應由勞資雙方協商,另行擇其他工作日補休(應再給予兩日補休)。謝政達表示,若是採排休制的企業,須另行給予補假。 前一篇文章 交長:清明台北到羅東 90分鐘 下一篇文章 北港防汛道橋中橋 美如雕塑 熱門新聞 01MLB太空人打敗洛磯 鄧愷威中繼成功2026.04.1602佛光大佛供奉法華塔與《法華經》信仰意涵2026.04.1203蔬食技巧 不吃肉也能補足蛋白質2026.04.1304澱粉食物 口感變化有祕訣2026.04.1305【深深思念】把悲傷 穿在身上2026.04.1406《浩瀚星雲》大阪海外首演 轟動滿座 2026.04.1407佛光山線上佛學院開學 逾百學員雲端共學2026.04.1508預備檀講師研習 傳播人間佛教正能量2026.04.1409高市國稅局長訪佛光山 認識人間佛教2026.04.131045%失智症可預防 類黃酮食物護大腦2026.04.16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新北美術館藝術盛典 日夜皆美翡翠水庫 不再支援台電發電三奇美徑彩稻 Q版波波草可愛吸睛淡江大橋通車紀念票新北老梅綠石槽 進入限定觀賞期高齡換照改為70歲 免認知功能測試惹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