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清明連假出勤 應加倍給薪 |2015.03.31 語音朗讀 1248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本報新北訊】新北市政府勞工局表示,清明節和婦女節、兒童節合併假日即將來到,由於兩天皆為勞基法規定的應放假日,雇主若要求勞工在這兩天出勤工作,除須先徵得勞工同意外,該日工資亦應加倍發給,否則,最高可裁罰三十萬元,呼籲雇主務必遵守相關規定。 勞工局長謝政達特別提醒, 若是採周休二日的企業,因今年婦女節、兒童節合併假日及清明節是在周六、日,應由勞資雙方協商,另行擇其他工作日補休(應再給予兩日補休)。謝政達表示,若是採排休制的企業,須另行給予補假。 前一篇文章 交長:清明台北到羅東 90分鐘 下一篇文章 北港防汛道橋中橋 美如雕塑 熱門新聞 01曾在日本絕跡 人工繁殖8朱鷺野放2026.06.0302破淚2026.06.0303【院線片】《綿羊偵探團》拋開偏執才能看見真相2026.05.3004【遨遊藝事】巴黎波蔻布咖啡館(LE PROCOPE) 2026.06.0205福隆沙雕藝術季 40作品登場2026.05.3006【生活智人165】哲學家韋利茲 揭開「預言」神祕面紗 助你正確掌握未來 2026.05.3007【心有所感】 從榮獲全球華文文學星雲獎 談文學啟迪人心2026.05.3108佛光山印度沙彌學園佛學講座 尊重不同文化放眼世界2026.06.0109土壤攸關健康 重要性超乎想像2026.05.3010全台首創 桃園可負擔住宅三讀2026.05.30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黃仁勳同台劉揚偉 加持鴻海業績東石龍舟競賽 開光點睛揭序幕梅雨季來了 中南部水庫有望解渴黃仁勳掀AI熱 總統:2032前供電無虞多縣市敬老卡升級 跨足日常消費荷舞漫波 古典美人穿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