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志恒(高雄醫學大學藥學院院長 )
鴉片戰爭所衍生的東亞病夫、割地賠款與喪權辱國印象,深烙國人心中,所以毒品一直被視為洪水猛獸,只是百年來毒品問題並未因此消失。
上個月十一日高雄大寮監獄發生震驚社會的受刑人挾持人質事件,雖然最後以人質安全脫困、六位受刑人自殺落幕,但是這個事件除了衝擊司法與獄政制度之外,六位受刑人中竟有四位與毒品罪相關,證之於目前全國監獄中有近半是毒品犯,顯示台灣毒品問題之嚴重,不能不予正視。只是如何處理毒品問題,眾說紛紜,爰就醫學角度加以說明,或可讓大家了解戒除毒癮的困難。
近年有關腦部的研究,讓我們逐漸了解「食色性也」的科學證據。飽食的生物本能在求生存,敦倫在求繁衍,高等動物為此演化,以腦部特定部位釋放多巴胺(dopamine)與受體(receptor)結合產生愉悅感,從而增強「食色」行為的動機,以確保生存與種族的繁衍,這就是所謂的「獎賞作用」。
不過吸食毒品時,也會增加多巴胺與受體的結合,產生獎賞作用;只是使用幾次之後容易失去自我控制,滿腦子只想再獲得毒品使用後的欣快感。
也有研究發現長期使用毒品會使多巴胺的受體逐漸減少,使用相同劑量並無法達到先前的愉悅效果,只好不斷增加劑量(即耐藥性),腦部也因此開始產生病變,腦部功能被「挾持」(highjack),無法工作或思考,非得再次使用毒品,否則就會產生極為難受的脫癮症狀(戒斷症候群),於是毒品使用變成一種強迫行為,這也就是醫學上認為毒品(藥物)成癮是一種腦部慢性疾病的原因。
以海洛因成癮者為例,其替代療法是使用另一個成癮物質、但藥效較長的藥品如美沙冬(methadone)或丁基原啡因(buprenorphine)來取代,每天或隔天使用一次即可,不像海洛因需幾小時就得使用一次,以此滿足腦部的渴求,讓海洛因成癮者可以重回工作職場,養家活口。
只是將毒癮者關進監獄並無法根本解決問題,為此於民國八十七年(西元一九九八)修訂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除了鼓勵吸毒者主動戒毒免送司法單位外,也將吸毒者的身分由「犯人」改為「病犯」,吸毒者未成癮以不起訴處分,但吸毒累犯者須強制戒治。
但是實施以來,因為戒治與輔導諮商的經費與資源不足,成效有限,徒然在監獄中增加許多吸毒累犯。
《論語.子路篇》中記載了這麼一段話,葉公對孔子說:「我家鄉有正直的人,父親偷羊(攘羊),兒子去告發他。」孔子說:「我家鄉正直的人與此不同:父為子隱瞞,子為父隱瞞,正直就在其中了。」
父親偷羊,背後原因可能是子女奉養不周,而若子女逕予舉發,說不定還會得到大義滅親的虛名。只是死守法律而不注意執法的合宜性,和不遵守法律一樣是過猶不及。
誠如政府已知吸毒是一種腦部疾病,卻沒有投注足夠的資源提供治療,只是以「攘羊之罪」式的公事公辦,舉發吸毒者判以徒刑,不啻治標而不治本;未若就科學實證考量,輔以有效的成癮治療,更能為社會解決問題。否則放任毒品挾持吸毒者,終有一日國家社會也會被毒品問題挾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