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外電報導】美國一個陪審團二十三日要求巴勒斯坦當局支付兩億一千八百萬美元,賠償二○○二年至二○○四年間在以色列六起攻擊案遇害的美國受害者家庭。以色列稱許判決,稱此為受害者的「道德勝利」。
在紐約法庭經過一天討論,陪審團認定巴勒斯坦自治政府(PA)與巴勒斯坦解放組織(PLO)要為二十五項控罪負責,理當賠償。
二○○二年至二○○四年間,伊斯蘭主義運動「哈瑪斯集團」以及艾格撒敢死隊在以色列發動六起攻擊,共造成三十三死、三百九十多人受傷,而後十一個原告家庭在聯邦法院提訴,控告巴勒斯坦自治政府與巴解。
原告對巴勒斯坦自治政府與巴解施壓,要他們為支持這些攻擊負責。
但巴勒斯坦自治政府的律師上周堅稱,那些在以色列發動的攻擊「瘋狂且可怕」,且都為自主犯下,不該由巴勒斯坦自治政府負責。
巴勒斯坦自治政府與巴解都表示將提上訴。目前不清楚受害者家屬能否收到賠償金。
不過以色列外交部長李夫尼稱許美國判決,他說:「這項判決對以色列與恐怖主義受害者而言,絕對是道德勝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