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仲丘案,台灣高等法院上午宣判,洪的舅舅、父母及姐姐等人到庭聆聽宣判結果。 圖/于志旭
【本報台北訊】掀起25萬「白衫軍」齊聚凱道抗議的陸軍下士洪仲丘遭虐死案,台灣高等法院二審宣判,出乎意料的,被訴層級最高的前542旅少將旅長沈威志獲判無罪,而一審獲判無罪的蕭志明等5人,卻有3人被改判有罪;至於一審時,飽受質疑輕判的上校副旅長何江忠等人,刑度從原審的6到8月,大幅躍升到最重3年不等徒刑。
上午二審宣判時,洪仲丘的家屬都提前到庭聆聽判決,洪姐洪慈庸期盼擁有權力者自律,同時難過的表示,希望軍中不要再發生洪仲丘的案子,對於沈威志獲改判無罪表達難以接受,將再上訴;但對於主要軍士官刑度加重,咸認是遲來的正義,符合社會的期待,對於是否委請檢方再上訴,表示將與律師討論後再決定。
前年7月3日陸軍下士洪仲丘疑遭虐死,引發社會關注,時任國防部長的高華柱為此黯然下台,也間接造成軍法體制發生重大變革,承平時期現役軍人犯罪回歸一般司法體系審理,至於軍中的禁閉制度也因此走入歷史。洪案前年8月16日移交桃園地院後,去年3月一審宣判,桃園地院合議庭當時認定洪是意外死亡,被訴的18名被告,以徐信正被判8月徒刑最重,其餘大部分刑度均落在3到6月徒刑,另有5人無罪。
不過,全案經高院審理後,上午出現加重改判的結果,但被訴層級最高的前542旅少將旅長沈威志,則原來的6月徒刑,獲改判無罪,一度遭羈押的上校副旅長何江忠、徐信正、劉延俊、范佐憲、陳以人等人,被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權利私行拘禁罪改判,其中,何、徐各被改判3年徒刑,是洪案二審被告中,刑度最重的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