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立法院朝野協商通過新版電價公式,最快今年4月實施,台電評估若國際燃料價格維持目前價位,4月電價可望調降。
立法院今天上午召開新版電價公式朝野協商,協商後的結論包括「電價每半年調一次」、「半年漲幅不逾3%、全年電價漲幅不逾6%」、「合理利潤率介於3%至5%間」、「新公式實施2年後,須檢討成效再行決定續推」;經濟部長鄧振中會後表示,感謝朝野黨團支持本案。
台電日前宣布,從本月起回饋符合條件的家庭用電戶每戶電費800元,等於變相調降電價;若4月再調降電價,民眾上半年電費支出可望顯著減輕。
朝野協商今天決定,新版電價公式試辦2年,2年後再檢視此公式是否需要調整;電價公式實施後,採1年調整2次,台電規畫在每年4月1日與10月1日調整電價。
新版電價公式納入電價緩漲的「天花板機制」,半年與全年調漲電價的幅度不能超過3%與6%,但降價時必須全額反映,不能緩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