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昨天初審通過《典試法》修正草案,開放國家考試應考人可申請閱覽試卷,了解自己分數及評分標準。考選部長董保城說,閱卷委員知道應考人可申請閱卷,閱卷時會較審慎,有助提升閱卷品質,「這是創舉」。
初審通過條文規定,應考人在放榜後,除可申請複查成績,未來還可申請閱覽試卷,看自己的考卷分數與老師如何評閱,若不能接受,可提訴願或行政訴訟;閱覽試卷不得抄寫、複印、攝影、讀誦錄音或其他各種複製行為。董保城表示,這是為了避免坊間補習班參考高分試卷,或讓其他應考人死背相關答案。
違規舞弊除依現行規定扣考、扣分或不計分,初審通過條文規定,如涉及刑事責任,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修法增列分數轉換方式及標準,包括按考試性質需要,可採量尺分數或百分數等轉換方式,讓國家考試多元。董保城說,選試科目可能有人選考公司法,有人選證交法,可能導致有人在分數較吃虧,有人較占優勢,設置量尺標準是特色。
另為擴大題庫來源,接軌國際,初審條文也規定,可公開徵求、交換或購置國內外試題,如專技考試涉及國際專業技術交流,購買國預試題後,還是要經國內學者專家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