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任台北市長柯文哲為有效分配警政資源,考慮廢掉派出所,改用警備車機動駐點。讓我想到澳洲當地警政的情形。
澳洲部分小鎮沒有派出所,既使有,警察還不一定每天來駐守。但澳洲敢這樣做,是有前提的。
因為澳洲警察工作職責明確,不像台灣警察的工作內容很複雜。在澳洲發生車禍,如沒人受傷、死亡,也沒出現不合法狀況,當地民眾通常只向警察備案,再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尤其考取澳洲的駕照不易,當地民眾也重視路權觀念,交通事故比較少,不像台灣警察為防治交通事故,常得在半夜臨檢。
至於台灣警察協助民眾抓蟑螂情形,在澳洲幾乎不會發生,當地警察可能不受理,最多只提供除蟲公司名單。
所以廢掉派出所,真能有效分配警政資源嗎?還是先提升其他專業服務體系,讓警察專心防治犯罪,並加強法治教育,也教導民眾如何善用其他專業資源,不然台灣警察仍會很累。
居隱(新北市/社工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