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今年七月上路的《職業安全衛生法》,明年起將第二階段實施新化學物質登記制。職業安全衛生署說,屆時只要是現有清單外的化學物質,業者須繳交安全評估報告,未經核准登記前,不得製造或輸入含有該物質的化學品,違者可罰二十到兩百萬元。
化學品源頭管理上路後,除可保護勞工進行化學作業時的安全,也可掌握哪些廠商在製造或輸入哪些化學物質、是否賣給食品業者、被摻入食品中。
官員說如過去三聚氰胺食安事件,掌握列管後,就能知道誰在製造或輸入三聚氰胺,原料又流向哪些食品業者;塑化劑亦然。
另《六輕條款》也是明年起實施。職安署組長林毓堂說,石化、化工廠等危險性工作場所,屆時若未定期提安全評估報告,導致危害性化學品洩漏或火災、爆炸,最高可罰三百萬元。
目前現有清單中有九萬三千多種化學物質,除清單外的化學物質將強制登記,職安法第二階段也會要求雇主依健康危害、散布狀況及使用量,將具危害的化學品分級,並採行危害預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