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環保署長魏國彥昨天表示,預計十二月中旬開始徵收水汙費,採分階段實施,第一階段將先徵收大企業水汙費。第二階段預計四年後,全國家戶將隨水費徵收水汙費。
環保署水保處表示,水汙費徵收是排放汙水中,化學含氧量每公斤徵收十二點五元,懸浮固體每公升零點六二元,以目前每人每天平均使用約兩百五十公升水量,八成屬於汙水,換算家戶每人每年約需多繳納兩百零五元水汙費,若一家四口,每年約要增加支付八百二十元水汙費。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昨天審查環保署預算,立委關注水汙費徵收進度。魏國彥表示,經過跟主計總處確認,預計十二月中旬開始徵收水汙費,並採分階段實施。
環保署水保處說,環保署每年都依法編列水汙染防治基金預算送立院審查,但近幾年都遭立法院刪減預算,因此未能開徵;去年爆發重大水汙染事件後,立院通過決議,要求環保署先徵收大企業水汙費。
水保處表示,第一階段將依照立院提案,先徵收大企業水汙費,但排除徵收畜牧業,主要針對工業區等事業單位,只要透過汙水下水道系統排放汙水,就要依排放量徵收水汙費。
根據環保署二○○六年制訂的「水汙染防治費收費辦法」,開徵第一年收費對象為事業、工業區專用汙水下水道系統,開徵第四年起,擴大向公共汙水下水道系統、其他指定地區或場所專用汙水下水道系統、社區專用汙水下水道系統及家戶收費。
然而環保團體不樂觀看待,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發言人陳椒樺以環署徵收空汙費為例,因為政府稽查不力,導致收費後空氣汙染情況未減,「像六輕就是『排汙多收費少』最好的例子」,認為在未改善稽查機制前,水汙費恐步上空汙費後塵,對改善汙染無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