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為強化食用油業者自主管理,食藥署今天宣布,資本額3000萬元以上的食用油脂製造工廠,10月31日起必須強制自行檢驗油脂,檢驗重金屬、苯駢芘、動物用藥等,且每半年至少檢驗1次,若未依規定檢驗最高可處300萬元。
食藥署代署長姜郁美說,食品管理包括一級自主管理、二級第三認證單位複驗、三級稽查,這次要求業者對旗下的動物性油脂、植物性油脂、原料、粗製原油、精製油等,都應自主檢驗,檢驗結果紀錄應至少保存到成品有效期再往後推算6個月,衛生單位也會定期稽查、複驗。
除了油品,其他食品也會陸續啟動強制自主檢驗,12月底啟動肉品、乳品、水產品、食品添加物、奶粉等特殊營養品自主檢驗;明年7月前也會公告針對大宗原物料廠商,如油、鹽、糖、小麥、玉米、黃豆等,也必須自主檢驗,替自家產品把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