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中國大陸山西絳縣文物局在對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太陰寺修繕過程中,發現一塊條石,近日經專家鑒定,為金代官府頒發給太陰寺的一道「公據」石碣。
絳縣文物局局長柴廣勝介紹,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絳縣太陰寺在實施保護修繕工程時,從過殿西南角處,取下一塊鬆動的條石,準備重新砌築。工人翻開之後,太陰寺文管所所長何峰發現上面有刻字,後經整理拓印,發現條石是金大定二十年(西元一一八○年),當時的尚書禮部經絳州官府頒發給太陰寺的一道「公據」石碣。文物專家解釋說,此次發現的石碣,相當於現在的寺廟登記證,算是寺院的「執照」。
據了解,由於金代對佛教採取的是利用與限制並重的政策,官方嚴禁民間私自修建寺觀,對確實需要存留的原建寺觀,必須經尚書省通過出賣度牒和寺觀名號的形式予以特許。金大定二十年,頒布實行了寺觀「申額—賜額」的新制,《太陰寺尚書禮部符》頒發時間就是在這一年,它反映了官方新制的基本內容。
柴廣勝表示,據碑文記載,太陰寺創建於唐永徽元年(西元六五○年),現存正殿為西元一一八○年為雕印藏經而重修,「公據」的發現為研究太陰寺原建、擴建歷史提供了寶貴的資料。
太陰寺位於山西省絳縣城東南十五華里的東華山腳下的張上村,現存寺院主體建築南大殿為金代建築,殿內供奉的釋迦牟尼涅槃臥像長三點五公尺,寬一點五公尺,由獨木雕成,為金代原物,在大陸內僅此一件,珍貴無比。
二○○一年太陰寺被大陸國務院列為重點文物保護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