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行政院會昨天通過《產業創新條例》修正草案,包括公司研發投資抵減可二擇一、技術入股與五大員工獎酬工具五年緩課所得稅,希望鼓勵業者投入研發創新。經濟部長杜紫軍表示,此舉有助企業留才。
杜紫軍指出,這次修法有兩個重點,包括提供企業研究發展投資抵減方式另一個選擇,讓短期無法賺錢的新創企業或需要較長研發時間的產業別,得就現行規定或抵減年限延長至三年且抵減率調降至百分之十,兩者擇一適用。
另一項重點為針對現行員工分紅入股、員工現金增資認股、買回庫藏股發放員工、員工認股權憑證及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等員工獎酬工具、用以吸引技術所有人的技術入股制度,在一定的限制條件下,給予五年時間緩課稅,緩課金額每年最多五百萬元。
外界關切員工分紅緩課稅可能影響稅基或獨厚企業,杜紫軍表示,緩課稅適用對象已排除董事長或董事兼任行政主管者,實際受惠的是員工。此外,經稅式支出評估後,確定對稅基影響非常小,只要國庫適當調度,對稅收幾乎沒有負面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