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勞動部預告修正性別工作平等法施行細則,放寬陪產假申請條件,先生可在太太生產日前後的15天中選擇3天休假,且不包含假日,可望改善陪產假「被A」的民怨。
性平法現行規定,陪產假要在配偶分娩當天及其前後2天的5日內,選擇3天請假,若遇周休二日與國定假日不另給假。像某位民眾的太太在周六休假日生產,以現行法令,先生的3天陪產假就可能縮水1到2天。性平法若修法通過,可改善上述陪產假縮水的情況。
例如太太星期五生產,先生若從星期五開始請陪產假,以前至多只能請到星期日,等於有兩天的陪產假「被A」。新規上路後,扣掉周末例假日,先生最長可請假到星期二,前後休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