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頭痛患者服用藥物要遵循醫師指示,切勿濫用。圖/陳雅玲
陳榮基醫師提醒偏頭痛患者,使用藥物應由醫師建議,止痛藥的藥量建議一個月使用不宜超過十日,如一般偏頭痛服用的麥角胺(Cafergot),一個星期建議最好不要超過十顆,一天不要超過六顆。如果頭痛太頻繁,使用止痛藥物次數太多,建議必須立即接受檢查和診療,看看是否有其他問題。
台灣頭痛學會公布偏頭痛急性發作藥物治療準則,可供參考:
1. 輕中度偏頭痛:先選擇口服非類固醇抗發炎藥物或乙醯氨酚。如治療效果不佳,替代藥物包括:口服阿斯匹靈、複方止痛藥、麥角胺,或靜脈∕肌肉注射非類固醇抗發炎藥物。
2. 中重度偏頭痛:口服或鼻噴劑型的翠普登或是麥角胺,對於嚴重偏頭痛比較有效。必要時,可將翠普登與非類固醇抗發炎藥物合併使用。
3. 偏頭痛重積狀態:嚴重的偏頭痛會持續發作三日以上,稱之為偏頭痛重積狀態。可考慮以靜脈注射類固醇或肌肉注射多巴胺拮抗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