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昨天初審通過「勞工保險條例」修正案,未來所有受僱勞工都必須強制納保,影響最大的是僱用四人以下員工公司的勞工及打工族。另外,修正案也將勞保強制加保年齡上限延長為六十五歲;生育給付也由一個月增加為三個月,其中二個月得抵雇主原給的薪資。
勞保條例強制納保對象原僅限受僱於僱用五人以上公司行號員工,許多在小公司的勞工必須到職業工會投保。經過勞工團體多年反映,昨天終於初審通過刪除受僱五人以上強制納保的規定。勞委會表示,目前受僱四人以下公司勞工約八十六萬人,其中未投保者約六萬餘人,未來這八十六萬人將改由雇主負起投保責任。
因應高齡化社會來臨,勞工離開勞動市場年齡愈來愈晚,修正案也修正強制納加保年齡上限,由六十歲延長為六十五歲;如果年逾六十五歲或已領取老年給付的中高齡勞工仍從事工作,則必須投保職災保險。
另外,衛環委員會也送給女性勞工一個大禮。修正案明定勞保生育給付由一個月增加為三個月,其中二個月得扣抵雇主原給的薪資,但雇主必須補足實際薪資與投保薪資的差額。依此規定,受僱勞工生育給付沒有改變,但雇主負擔由勞保支應;受惠最大的是一百二十六萬無一定雇主女性勞工。
至於雙胞胎、多胞胎是否將加給生育給付,將留待未來政黨協商決定。「流產」是否可以領取相同標準生育給付,因為通過條文定義不清,有待未來進一步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