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杜憲昌台北報導】行政院消保處調查市售調和油標示,在抽查的四十二件商品當中,有五項油品,被發現標示不合格。消保處表示,已經要求業者限期改正,如未改正者,依《食安法》規定最高可處四百萬元罰鍰。
消保處消保官莊惠媛表示,這五款油品的標示,「OMEGA-3不飽和健康調和油」和「健康益多黃金OMEGA-3健康調和油」都是以Omega3入品名,但並未依規定標示Omega3的萃取來源;而「寶素齋Super12義式冷壓兒茶素天然健康調和油」以兒茶素入品名,也未標示兒茶素來源,三者都違反了《食安法》第二十八條規定。
「源順六合一均衡油」與「源順烹飪油」,均未標示「調合油」字樣,違反《食安法》第二十二條規定,依法可處三萬至三百萬元罰鍰,已要求業者四月底前全數下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