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外電報導】美國最高法院二日取消捐獻者提供政治候選人的政治獻金上限,反對人士說,這可能讓大富豪更能不公平地影響選舉。
最高法院做出裁定後,共和黨人士大聲叫好。共和黨人士正期望靠著十一月國會期中選舉,在目前由總統歐巴馬所屬民主黨掌控的參議院中,拿下多數席。
首席大法官羅伯茲(John Roberts)宣讀,最高法院以五比四通過這項裁定,保留金主在初選和全國選舉各可捐給單一候選人二千六百美元的捐款上限,但廢除二年內捐給多位候選人和全國、地方政治團體的政治獻金合計不得超過十二萬三千二百美元的限制。
歐巴馬政府主張,限制捐款總額有助打擊貪腐,避免巨富捐款者資助大量候選人。
不過最高法院五位保守派大法官認為,制定整體捐款上限幾乎無法解決貪腐和賄賂問題,「反而會嚴重限制參與民主進程」。
法院裁定顯示,「因此以憲法第一修正案看來,政治獻金合計上限無效」。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保證言論自由。
就在四年前,最高法院也在「聯合公民訴聯邦選舉委員會案」(Citizens United v. FEC)的判決中,取消企業、協會和工會一項政治捐款限制。
自由派大法官布雷爾(Stephen Breyer)警告:「如果最高院在聯合公民案中敞開一扇門,今天的裁定有如大大敞開防洪閘門。」
歐巴馬尚未對最高院的裁定做出回應。白宮發言人厄尼思特(Josh Earnest)則在空軍一號上說,政府對判決感到「失望」,且還在審視這項判決。
提倡政府透明度的非營利組織陽光基金會表示:「儘管對今天的結果不意外,我們預見的財閥政治現已獲最高法院認可,令我們很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