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外電報導】失聯馬航M H-370的搜救工作進入第二十天,馬來西亞代理交通部長希山慕丁在昨天的例行記者會中,證實澳洲海事安全局根據雷達資料等數據,推斷M H-370失聯後的飛行速度,比原先估計的快,導致耗油量增加,而飛入南印度洋海域的距離也比先前估計的距離要短。根據這個新的推論,參與搜救的各國小組已經決定,將昨天的搜索範圍向東北方移動一千一百公里,目前在印度洋畫'出的新搜索海域,與過去幾天陸續收到的衛星圖片位置吻合,並指已收到日本提交的衛星圖片。希山慕丁補充,M H-370當時的飛行高度,應該也比原先估計的飛行高度要高。希山慕丁強調,大馬警方正密切與國際機構合作,調查失蹤正、副駕駛在整起事件中,有可能扮演的角色,並指並不清楚兩人駕駛出事客機前,是否曾一同工作。他也澄清,飛機製造商波音公司,並無資助搜索M H-370客機的任務,但在調查方面充分合作。馬航客機上兩百三十九人相信已身亡,根據《蒙特利爾公約》,空難事故中的每名乘客可獲約台幣四百七十三萬元的損害賠償。此外,各乘客家屬可入稟要求額外賠償。不過有法律界人士指,由於各地法例不同,每名美國乘客的家屬取得的最高賠償,可能是中國家屬取得的十倍。美國空難律師韋斯納指,礙於各地法例有異,中國、馬來西亞及印尼的乘客家屬,可以爭取到的賠償額,比西方乘客家屬低得多,如每名美國乘客家屬取得的最高賠償為一千萬美元(約台幣三點零六億元),澳洲更是無上限。但在實行成文法的中國,每名乘客的家屬可能只能得到一百萬美元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