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食藥署昨天發布「食品業者專門職業或技術證照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草案,食藥署食品組科長鄭維智表示,未來水產、肉類加工、乳品加工及餐盒食品業,必須聘請專任的營養師、食品技師、獸醫師、水產技師等專門職業人員,確保食品產製及民眾飲食安全。
「新辦法預計今年上半年公告實施,違反規定者,將被開罰三萬到三百萬元。」鄭維智表示,未來會再制訂施行細則,例如乳品加工、肉類加工食品業等,至少須聘請一名專業人員負責食品安全,規模較大則依其需求增加人數。
此外,未來承攬機構餐飲、觀光旅館餐飲、供應學校餐飲、擁有中央廚房等餐飲業及烘焙業,也要聘用一定比例的技術證照人員,至於國內非常普遍的早餐店、小吃店等,尚未納入辦法,但食藥署歡迎業者自行考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