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石車司機張德正駕車衝撞總統府,總統府將提民事及刑事告訴,從現實面上觀察,宣示意義大於實質。
民主時代,總統府不是皇宮,任何人都可用適當的形式,對總統府及總統表達不滿。
享有最高權力及尊榮的總統,要有非凡的容忍量,面對各方的批評與攻訐,不宜輕啟訟端。
張德正開車衝撞總統府,就不同了。他因家庭失和,司法機關不依他的思維判決,就無視公眾的安全,駕駛砂石車衝撞總統府,他的舉措具有恐怖破壞。
從報導看來,張德正償付能力有限,總統府想從他的身上取得賠償,幾乎不可能,逼急了,可能惹出其他問題。至於負連帶賠償責任的砂石車公司能賠多少,還要看總統府怎麼打官司。
總統府打官司,不是一定要獲得賠償,重在透過求償法定程序,明確表達接受抗爭的界線,讓外界瞭解,言論自由與恐怖活動的分界。
高明章(台北市/媒體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