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市售袋、包及箱類產品種類日新月異,為保障消費者健康及權益,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昨天表示,修訂「袋、包及箱產品評估準則」,內容包括增列遷移元素的項目及納入塑化劑、多環芳香烴等檢驗規定。
標檢局副局長莊素琴說明,新修訂公布的C N S15331國家標準增列十四歲以下者使用的產品,塑化劑限量值及手把中多環芳香烴規定。
除了原先規定的鉛、鉻、汞、鎘等四種遷移元素,再納入銻、砷、鋇、硒等四種規範。為保障嬰幼兒健康,專供盛裝嬰幼兒餵食用品及衣物的游離甲醛,限量由75m g/k g限縮為20m g/k g。
標檢局表示,參考國際間就皮革產品六價鉻的相關規定,將皮革材料的六價鉻限量由10m g/k g修改為3m g/k g,確保標準可與國際接軌,以符合國際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