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經私校及教師團體爭取四、五年,立法院昨晚通過「公教人員保險法」修正草案,未來私校教職員退休將可領公保養老年金,適用三百七十校、六萬三千五百二十七人,其中的二千七百九十人,在法案公告實施後,馬上符合請領條件。
私校教職員雖然可加入公保,但退休後只能領一次養老給付,加上目前私校教職員退撫制度,也只能領一次退休金,私校教職員又不能參加國民年金,導致他們成為年金制度的「孤兒」。教育部人事處處長張秋元強調,這次修正草案對保障私校教職員退休生活,是一大里程碑,也把政府年金制度的缺塊補起來。
張秋元表示,私校公保年金適用對象,溯及民國九十九年一月一日以後退休者,當時已領公保一次養老給付者,可繳回一次金,改領年金,且從九十九年至今的這部分年金,會折算給付。此外,未來私校教職員也可請領公保生育補助,補助金額為保俸的兩倍,以初任教師為例,約四萬三千元。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副理事長吳忠泰指出,私校教師退休領年金,能促進校園教師新陳代謝,屆齡退休的老師有退場誘因,年輕新血也不用擔心未來;過去教師為了累積「養老本」,不惜多兼課、工時也超標,未來退休有年金可領,就可維持正常工時,教學品質也更有保障。
此外,「教師評鑑入法」昨天卻未排入議程,引起教育團體的質疑,包括全國家長團體聯盟、全國中小學校長協會等六6個教育團體,昨天發出共同聲明稿指出,教師評鑑攸關學生受教權,立法院延宕修法,形同護航不適任教師。
校長協會理事長薛春光表示,校園應該是「學生在,老師就要在」,但現在卻出現教師集中排課,「一周五天,實際上班只有二天」,也有老師不斷請病假,一年只上三天課,卻也能領全薪,教師良莠不齊,犧牲學生權益,要求立法院盡速讓教師評鑑入法,老師若一再未通過評鑑,可考慮不再聘用。